京郊的官道,还是比较好走的。上次进京,草木凋零,行色匆匆,她连京城城门长什么样都没看清,就进了沈家。如今打着归宁的旗号,这一路行走,倒不十分赶。马车晃晃悠悠往前走,罗景宁倒是能好好看一看京郊夏日风光。 京郊的官道,还是比较好走的。 上次进京,草木凋零,行色匆匆,她连京城城门长什么样都没看清,就进了沈家。 如今打着归宁的旗号,这一路行走,倒不十分赶。马车晃晃悠悠往前走,罗景宁倒是能好好看一看
京郊的官道,还是比较好走的。
上次进京,草木凋零,行色匆匆,她连京城城门长什么样都没看清,就进了沈家。
如今打着归宁的旗号,这一路行走,倒不十分赶。马车晃晃悠悠往前走,罗景宁倒是能好好看一看京郊夏日风光。
阳光照在地面上,阵阵热气涌上,却能让人感受到生命炙热的气息。碧蓝的天空之下,起起伏伏的青翠树木在马车外掠过,处处是生机。
她拿着摇扇,放眼远眺,心情宁静。
秋葵剥好了一碟子枇杷放到她手边的小几上,罗景宁拿了一颗放进嘴里,果肉柔软,汁水丰沛,甘甜中带着一丝酸爽,在这种天气吃着最合适不过了。
“今日一早,小厨房的人就送了这新鲜的枇杷过来。只是,明日路上恐怕不好买这么新鲜的水果了。”
秋葵有些忧心,夫人爱吃水果,若是吃不到,只怕不习惯。罗景宁并不在意:“买得到就吃,买不到就改天再吃,不打紧。”
沈越看着时辰差不多了,就寻了一处林地,下令休息。
他路过马车的时候,从挑起的车帘,看到罗景宁惬意地歪在软软的竹垫上,微眯着眼,十分愉快吃着枇杷。
这女人,倒是很会享受。
午膳的时候,大家都是吃的大锅饭,沈越是行武之人,对吃食早就不讲究了。只是,他看到冬葵捧着一个瓷瓮放到罗景宁跟前,便起了好奇之心。
“这是什么?”
沈越走近,才发现瓷瓮里装着的,是一些莲藕、黄瓜、萝卜之类的东西,一股浓郁的香味从瓷瓮中传出,带着微微酸意,让人食指大动。
罗景宁从碗里抬起头来,心满意足地说:“这是凉菜。”
沈越眼角带着笑意:“你倒是准备齐全,连凉菜都提前准备好了。”
“这一路漫长,不吃得舒心,万一病倒了,受罪的是我自己。”
罗景宁从瓷瓮里夹出一块黄瓜,青翠欲滴,沈越也免不了食指大动。他直接坐下来,秋葵忙递上碗筷,罗景宁侧眼看他:“你也要吃?”
他泰然自若,已经夹起一块黄瓜,吃到嘴里,口感极好,清脆爽口,味道醇厚。他顿时也开了胃口,连连夹了好几块。
“哎,你慢点,我也爱吃黄瓜。”
罗景宁见他不答话,只是一味吃,也顾不得其他了,赶紧下筷子。很快,他们两个就把凉拌吃得精光。
罗景宁虽然吃饱了,但是也颇为不满:“沈越,你怎么能来抢我的菜?”
沈越难得吃得这么舒心,她的凉拌不知道是怎么做的,比别处吃得更合胃口。虽说他不讲究吃食,但是若能吃得可口,那自然更好。
“这可不叫抢,若是真抢了,你只怕一口都吃不到。下次还有,记得留一份给我。”
想得美,下次她躲起来吃。
沈越一眼就看穿了她的想法,勾唇轻笑:“这些凉拌,食材必须新鲜。若是有我一份,我便尽量找城镇住宿,也方便采购物资。若是没我的份,那就只好遇到哪里便在哪里落脚了。”
“城镇上,新鲜的水果不少,城中富户的家中想必有冰块。这会儿早市的西瓜也有了,天气渐热,路上能吃上冰镇西瓜岂不是更舒服。”
他伸着长腿,坐在一块石头上,阳光落在他精致的脸上,照亮了他深邃的眼眸。许是吃得满足,他眸中带笑,凝视着她,姿态慵懒中透着隐隐的强势。
真是又迷人又危险。
罗景宁没敢再看他,不知道是因为美色,还是因为他的利诱,她同意了。
再次出发,她单手托着下巴,看着外面那个骑着高头大马的背影。一身玄色金边衣袍勾勒出他劲瘦的腰身,修长如竹,挺拔如松。
唉,这个男人,太有吸引力了。
这样的人,还是早点远远躲开比较好。只盼着扬州之行一切顺利,让她早些和离。他可是有一个白月光的,她万万不能掺和其中。
沈越已经离开京城了,但是,远在兖州的柳明珠,不过是刚刚准备好,要从老家返回京城。
得知沈越活着回京的消息,柳家立刻就派人,快马加鞭送了一封信给柳明珠,催促她即刻回京。
柳明珠接到来信的时候,简直不敢相信,沈越居然还活着!他竟然还活着!
她本该马上启程的,可是,老家一个堂姐第二天便要出嫁了,若是她非要走,实在有损情份。
反正,沈越已经回来了,不急在这一天两天的。信中说了,沈越立了功,已经从雁tຊ门郡都尉升为羽林中郎将了,他以后便会留在京城了。
只要她回京,他们就会像从前一样了。
于是,柳明珠春风得意,高高兴兴参加完了婚礼,才踏上回京之路。
她显然已经忘了,柳家退婚之事闹得沈家多么难堪,也忘了,沈越已经有了一个妻子。
京城这边,柳明珠的母亲邓氏听到沈越陪妻子归宁的消息,就坐不住了。她急忙递了牌子进宫,见到了柳贵妃。
柳贵妃虽然已经四十好几了,可是看起来,却像三十出头的人。她的肌肤白皙润泽,身材窈窕,妩媚多姿,多年身居高位,自有一股雍容华贵的气度。
“大嫂,怎么这会儿进宫了?”
邓氏语气有些着急:“娘娘,你可听到了外头的传言?”
柳贵妃人在深宫,并没有听到什么传言。
邓氏便把这两天关于沈越的事情,告诉了她。
“娘娘,且不说那些一掷千金宠妻之言,但凭沈越如此赶着陪罗家女归宁,他只怕是动了心思了。当初,咱们柳家在退亲的时候,太过心急了,只怕沈家不会再与我们结亲了。”
“我就说,明珠的婚事,不能再从沈越身上下手了。”
柳贵妃拧眉,问了一句:“那罗氏长相如何?十分出众吗?”
邓氏想了想:“我未曾见过,不过,听说长相只是一般。”
闻言,柳贵妃放心地笑了:“既然如此,嫂子就宽心吧。咱们明珠这样的人品,沈越怎么可能马上抛之脑后。退亲之事,本事父母之命,沈越心中有怨,也不该怪在明珠头上。”
话虽如此,可柳明珠是邓氏的掌中宝,她哪里舍得柳明珠受半点委屈。
“罗氏已经进了沈家门,沈越又陪她同去扬州,只怕,沈柳两家,再难结秦晋之好,娘娘,这件事,不如就这么算了吧。”
“之前娘娘说,半年一过,就设法解决明珠的亲事。顾家有几个适龄儿郎,我看不错,不然,范家的也好。娘娘一直最疼明珠,沈越如今都娶了旁人了,何必非要他呢?”
哪知,柳贵妃异常坚决地说:“不行,明珠必须要嫁到沈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