捡了福星闺女后全村都旺了小说_是一本很好的小说,代入感很好,感觉身临其境,人物刻画有血有肉,主角樱宝性格分明,部分章节文笔稍显粗糙但无伤大雅,总体来说很不错的一部豪门小说,非常值得一看
“那是因为樱宝经常挖蚯蚓给它吃。”姜三郎坐板凳上一根根擦拭箭头。等今冬下雪,他就去南山猎兔子,给家人打打牙祭。运气好多猎几只,还能拿到集上去换点猪肉羊肉。 傍晚时分,姜三郎回到家,将八百钱交给妻子,“这是卖鹿分的。” 春娘接过装钱布袋子,倒出一堆铜钱,惊讶:“这么多?” 姜三郎得意一笑,又从怀里摸出几串钱,“这里还有七十几文零头,就搁我这儿了,
傍晚时分,姜三郎回到家,将八百钱交给妻子,“这是卖鹿分的。”
春娘接过装钱布袋子,倒出一堆铜钱,惊讶:“这么多?”
姜三郎得意一笑,又从怀里摸出几串钱,“这里还有七十几文零头,就搁我这儿了,赶明去镇上再买几只老母鸡,给你坐月子吃。”
春娘羞涩,转身将沉甸甸的铜钱锁进箱子,低声道:“还早着呢,急什么。”
“不早了,医婆说要早早预备。”
不仅吃食,还要准备被褥布匹,小儿包被、尿布尿垫等,哪样都不能少。
不仅不能少,还得双份,唉。
姜三郎扭头没看到闺女,问:“樱宝呢?”
“去大哥那边了,说是要跟元宝学认字。”
“嘿!咱闺女能耐了啊。”姜三郎笑道:“她才几岁,就这样好学了?”
春娘嗔他一眼,“樱宝前些日子就学会好几个字了,还用树枝写给我看过呢,有模有样的,比元宝写的还中规中矩。”
“真的?”姜三郎佯装不信,“等她回来我要考考。”
夫妻俩闲话一会儿,见时候不早,姜三郎起身去大哥家接闺女。
这会儿,樱宝正在看元宝背诵三字经。小鹿躺在脚边,安安静静睡觉。
厨房内,正刷锅洗碗的姜大嫂颇觉奇怪:
自己小儿子今儿是怎么了,竟如此勤奋。
放学回来就写大字,写完大字又读书,一直读了半个时辰都没歇,要不是中间穿插着吃晚饭时间,她都担心儿子嗓子读劈了。
姜大伯和姜老汉倒是颇为欣慰。
小儿子(小孙子)终于知道上进了。
他们家以后说不定要出个童生呢。
在姜大伯眼里,童生已经是了不得的人物,以后不仅能在村里做教学夫子,还能去县城当个掌柜,再不济给人做个管账的账房也行。
西陈村陈老栓家的大儿子陈昌荣不就是给大户人家管账嘛,一年净挣二三十两银子呢。他家虽也种田纳赋,但有了这笔大进项,那日子,别提多惬意。
到时候元宝也去给人管账,坐在屋里就挣钱,不用锄田犁地,不再日晒雨淋。
啧啧,那样的人生才最圆满。
不能怪姜大伯这么想,实在是每个在地里刨食的农人,都有一个县城梦。
姜老汉跟大儿子不一样,他没想那么长远,只单纯觉得小孙子一改拖拖拉拉毛病,开始勤奋上进了。
这是好事。
“比他三叔小时候强。”姜老汉给了中肯评价,“老三脑子虽灵光,但他不用在读书上。”
姜刘氏白了老伴一眼,“你夸就夸,干啥夸一个踩一个?”
姜老汉咳一声,讪讪别过头。
偏屋内,元宝终于将一整篇三字经背下来,扭头看向小堂妹,“我背完了。”
樱宝立刻拍小手称赞:“元宝哥哥真厉害!明日一早我还跟你去学堂,小鹿给你牵着走。”
元宝抿嘴笑了,用力点头,“好!”
姜三郎这时进了屋,朝闺女招招手,“樱宝,赶紧回家。”
樱宝应一声,牵起小鹿,跟老爹往外走。
姜大伯站在门口,黑脸笑成一朵菊花,对侄女道:“樱宝儿,明日还来大伯家听元宝读书。”
“嗯嗯。”樱宝一万个答应。
因为她马上就能光明正大写字啦。
上辈子自己虽学会了认字,但却不擅长书写,这是她人生一大缺憾。
所以她一定好好跟元宝学习,练一手好看字体。
等弟弟们长大,她就早早教他们写字背书,让他们以后考大官,再不受旁人欺凌。
……
日月交替如白驹过隙,一晃两个多月过去。
天气渐冷,树叶开始飘零,眼看快到寒衣节。
樱宝种的苹果苗已经长至八尺高,树杆结实,分枝健壮,成了名副其实的小果树。
姜三郎和妻子都啧啧称奇,惊叹这树苗长的也太快,生长速度比泡桐都迅猛。
家里小鹿也长大不少,被取名呦呦,健壮又温顺,总是寸步不离跟着樱宝来去,俨然将她当成同伴。
秋收后,姜三郎买了两只老母鸡一只公鸡,加上原先两只,家里目前已经有五只鸡了。
在樱宝的精心投喂下,后两只老母鸡也开始下蛋,每鸡每日下一枚,还都是双黄。
姜三郎与妻子这下惊呆了。
但他们没有声张,连大房那边也没告诉。
“三郎,你说奇不奇?”春娘坐在炕沿上,边缝婴儿肚兜,边跟丈夫唠嗑。
“你买回的都是不下蛋的老母鸡,可樱宝喂着喂着就下蛋了,回回都下双黄蛋。”
“那是因为樱宝经常挖蚯蚓给它吃。”姜三郎坐板凳上一根根擦拭箭头。
等今冬下雪,他就去南山猎兔子,给家人打打牙祭。
运气好多猎几只,还能拿到集上去换点猪肉羊肉。
“可别人家的鸡怎么不下双黄蛋?”
春娘就是觉得神奇,“大哥家的鸡也喂蚯蚓呢,大妮不是天天跟樱宝一起儿挖的么,这会子天冷了,我听大妮说,她家五只母鸡,三天才捡两只蛋。”
姜三郎无言以对。
但他不能承认自家闺女有神奇之处。
冲妻子笑了声,他揶揄道:“你是说自己跟老母鸡一样,也要下双黄蛋了?”
春娘脸一黑,啐了声丈夫,用脚轻踢他一下,“胡说啥呢。”
姜三郎嘿嘿一笑,伸手摸摸她硕大的肚子,“咱家的小双黄快来瞧瞧,你娘欺负你爹呢。”
“没个正形。”春娘嘴角弯翘,不理丈夫。
姜三郎却认真凝视妻子,感叹道:“春娘,我咋瞧你越来越好看呢?”
春娘红了脸,将身子转到一边,“都是黄脸婆了,有啥好看。”
姜三郎啧啧两声,放下手中弓箭,伸手掰过妻子,指点着:“确实好看了,皮肤白净,快赶上樱宝了。以前这里这里都有雀斑,这会儿没了。”
“真的?”春娘摸摸自己的脸,不敢相信。
哪个女人能不在意自己容貌?
“嗯。”姜三郎点头,“之前以为你不怎么出门,所以皮肤变白,可我昨儿看到二嫂跟你站一块,竟映衬的她像黑炭。”
姜二嫂前年生产,在家带娃子近乎一两年不怎么下地,往常她的肤色跟自己妻子差不多,按理现在也相差不大。
但昨儿两人一对比,给姜三郎一个强烈视觉冲击。
自己妻子太美,比年轻时都水嫩,面色肌肤完全不像乡村妇人。
“净胡说,当心二嫂听到骂你。”春娘瞪了丈夫一眼,但心里喜滋滋。
家里没有铜镜,唯一陪嫁的铜镜也在前几年卖了,换成一碗碗汤药灌进肚子,现在想来真是昏了头。
平时她梳头,也只对着水盆随便盘绕一下,加上自己是孕妇,不怎么出门,所以也不怎么装扮。
今日被丈夫这么一夸,心里倒是有了点期待。
“明儿赶集,给你去镇上买个铜镜。”
姜三郎也发觉自己的疏忽。抱歉地抱了抱妻子,“再买几朵头花,你和闺女都戴上,瞧着也喜气。”
如今万花凋零,女人们头上也光滑溜溜。
他记得县城的女人都是戴绢花的,跟真花一模一样,鲜艳夺目。
春娘抿嘴微笑。“再给樱宝买匹布,趁我现在有空,给她做身新棉衣。”
闺女自从到了他们家,大多穿的是大妮二妮的旧衣。
她虽将旧衣绣绣改改,尽量让其看起来跟新的差不多,甚至更好看,但那终归是旧衣。
所以春娘总觉得亏欠小闺女。
“嗯。”姜三郎也赞同,“确实该给樱宝做新衣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