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久都不曾看书,在无意间看到《嫁给凶神后,貌美小夫郎被宠上天》这篇小说,我就被深深的吸引了,男主和女主殷呈林念爱情很美好,女主的心也很善良,非常喜欢看!
花月一听到裙衫,顿时瞳孔地震,立马按住了林念的手。林念有些不解。花月严肃地说:“公子,答应我,就算王爷买的衣服丑得五花八门,你也不要讨厌他,好吗?”“他买的衣服很难看吗?”林念问。 京城,林府。 林念看完大哥寄回来的家书,小小地失望了一下。 信上说大哥在归途时遇到了旧友,需晚些时候回家,归期未定。 花月抱着一个大箱子跑得飞快,“公子!公子!” 林念看着他抱着这么
京城,林府。
林念看完大哥寄回来的家书,小小地失望了一下。
信上说大哥在归途时遇到了旧友,需晚些时候回家,归期未定。
花月抱着一个大箱子跑得飞快,“公子!公子!”
林念看着他抱着这么大的箱子,有些胆战心惊,“以后这些重物叫家丁来搬就好,莫伤着自己。”
花月将箱子放在案几上,“公子放心,我力气可大了。”
林念好奇问:“这是什么呀?”
“王爷让人送回来的,我也不知道是什么。”花月祈祷着说,“希望是一箱子好吃的。”
小福也凑过来,“这么大一箱,得装多少好吃的呀。”
林念无奈地点了点两个小哥儿的额头,“两个小贪吃鬼。”
听到是男人送回来的东西,林念心中也有些期待,“那我们打开看看?”
“嗯嗯!”两个小哥儿同时点头,目不转睛地盯着箱子,林念也有些紧张,他轻轻地打开。
箱子里放着花团锦簇的头饰;一个竹编的小篮子,里头装满了果子;还有一套翠绿的裙衫。
小福率先叫出声来,“公子,有红红的小果子!”
“是南方的樱桃!”花月说,“听说可好吃了。”
小福将果子拿下去清洗后,特地找了透亮的琉璃盏来摆盘。
“公子,你快尝尝tຊ。”小福问,“好吃吗?”
林念在两个小哥儿期待的目光中捻起一颗樱桃放在口中,口腔里顿时充盈着清甜的汁水。
“好吃。”林念弯起眼睛,轻轻笑着说,“你们也尝尝。”
花月早就迫不及待了,吃完一颗后,说:“真好吃呀,公子,咱们给王爷写信,让王爷多买一些送回来吧!”
林念掐了掐小孩白嫩的脸颊,道:“他此行是去赈灾,又不是游玩,哪能时时刻刻都得闲。”
“那好吧。”花月见小福踌躇着始终没有动,问道“小福,你不吃吗?”
小福说:“这么贵重的东西,还是公子吃吧。”
花月抓起一颗就塞到小福嘴里,“公子都让你吃了,你别客气。”
小福咂吧咂吧嘴,“好甜喏。”
林念眉眼含笑。
一篮樱桃很快被三人吃完,花月催促道:“快看看,王爷还买了什么?”
林念将目光放回箱子里,“好像是一套裙衫。”
花月一听到裙衫,顿时瞳孔地震,立马按住了林念的手。
林念有些不解。
花月严肃地说:“公子,答应我,就算王爷买的衣服丑得五花八门,你也不要讨厌他,好吗?”
“他买的衣服很难看吗?”林念问。
花月点头,提到了此生最难以回望的血泪史,“我十岁那年,王爷送了我一套紫色的裙衫。”
林念问:“然后呢?”
“我穿着他送的那套裙衫,整整被北境军嘲笑了三个月!”花月恨恨地说:
“不止北境军,还有彩霞城里的老老少少,从那以后看到我,全都叫我小茄子!气死我了,当时真想掐死王爷。”
林念摸了摸花月的脑袋,“不生气了,以后我给你买漂亮的裙衫。”
“好!”花月抬起头,“所以公子,你看了之后一定不可以生王爷的气喔。”
“嗯嗯,我不生他的气。”
花月这才松开林念的手。
林念小心翼翼地取出箱子里绿萝裙,比量了一下大小,“裙子有些长了。”
小福说:“这也不是很难看——”他的声音戛然而止,艰难地说:“这……条绿萝裙……呵呵,蛮……蛮特别的嘛。”
绿色本是一条极雅致的颜色,却偏偏和白色作配,加上层层叠叠的绿纱,过渡极其突兀,宛如一棵成了精的大白菜。
花月捂着脸,“笨蛋王爷,没救了。”
林念却不以为意,“没关系,让府里的裁缝将长短改一改,也能穿。”
花月心想,公子一定爱惨了王爷,这么丑的一条裙子,竟然还想着穿。
江州境内。
江州十五郡,有三个郡受灾最为严重,连郡城都被淹了。
雨已经停了,洪水逐渐退去,村庄被厚厚的泥浆覆盖,几乎看不见任何活物。
赵素一到江州,就忙得脚不沾地。
安排人疏通水路、救治受伤的百姓、安置流民、分发粮食、预防瘟疫、重建屋舍……
殷呈没一样能帮忙的,唯一能做的就是冷脸吓唬那些不干实事的废物官员。
连轴转了好几天之后,赵素病倒了。
好在他之前的布置十分细致,救灾有条不紊的进行。
殷呈却觉得赵素这病不太对劲,根据医师所说,这病不像风寒不像热症,偏偏高烧不退,整个人神志不清,甚至还会胡言乱语。
京城来的太医诊不出问题,当地的医师也诊不出问题。
即使是用药过后,赵素的高烧依然不退,已经有了昏迷的征兆。
殷呈担心再这么高热不退,赵素就算是不死,也得被烧傻,于是就到处打听哪里有厉害的医师。
还是一个住在江州边境小村子里的人告诉殷呈,白水城主医毒无双,保不齐能救人。
他本来是打算等灾情稳定后再去白水城送信,如今只能提前,留下一个暗卫保护赵素后,他立即动身前往白水城。
白水城在深山老林,周围常年瘴气弥漫,毒草丛生。
殷呈运着轻功在林子里转了一整夜,才在第二天晨露微曦时找到白水城所在。
从他进入白水城时就已经注意到了周围有人一直在盯着他,几条毒蛇还盘旋在房梁上吐舌头。
殷呈清了清嗓子,“诸位,在下殷呈,是来送信的。”
角落里一个刻意粗着嗓子说话的小孩答道:“送信是吧?等着!”
殷呈等在原地。
过了一阵,出来一个中年的哥儿,他大声喊道:“都出来吧,这是城主的客人。”
他话音一落,周围的屋舍里冒出来不少人,有郎君有哥儿,细细数来竟然有三十余人。
殷呈内心震了一下,他原先还以为只有几人,看来他察觉到的只有这几个年岁还小的孩子,而其余的大人,吐息竟然能隐秘到连他都无法察觉。
看来这个白水城还真是卧虎藏龙。
跟着中年哥儿走进宫殿,“城主,他来了。”
白水城主负手而立,“送信?”
“是。”殷呈将信拿出来,那中年哥儿打算接过来,却被他避开了。
“这封信,我要亲自交给你。”殷呈说,“给你写这封信的人亲口交代我的。”
白水城主转过身,朝他踱步而来,他伸出手,“给我吧。”
殷呈眯起眼睛,后退几步,“你怎么能证明自己是白水城主?”
白水城主道:“这封信是殷墨给我的,对吗?”